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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17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部门:贵州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 2017-02-20 15:31:00

为确保我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伯克莱学院在专科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共同授课,共享双方的教育资源。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1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教学地址:贵州财经大学鹿冲关校区(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等人员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计划数

学制

考核方式

学费

1

金融保险(中外合作办学)

150

三年

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

19000元/年

2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150

三年

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

19000元/年

3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150

三年

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

19000元/年

4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90

三年

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

19000元/年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时间及方法

1、报考条件

参加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已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须达到C等及以上,其中英语科目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时间及方法

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省招生考试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期间每天16:00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当天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填报志愿人数。

我校于2017年3月25日和3月26日开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需携带高考报名信息采集表(有8位数字报名号)、中学学籍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于3月20日——3月23日上班时间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校区修德楼3楼)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分类考试科目准考证。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专业教师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个人特长、表达与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3月31考核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4月20日前报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4月30日前校招生办邮寄《贵州财经大学2017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2、分类考试成绩评定:

 分类考试总分为200分,总成绩核算公式为:

 分类考试总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分值

 准

高中学业水平(11科)

110

A级:10分   B级:8分

C级:6分   D级:4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90

专业教师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法进行评定。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1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满分110分。其中A级计10分;B级计8分;C级计6分;D级计4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组织测试评定,满分为9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个人特长、表达与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3、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6、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7、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8、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凡体检弄虚作假,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费为19000元/年,住宿费以录取通知书内文件规定的为准。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88575779(传真)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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